钦北区“大病保险”即时结报须知
一、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?
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,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补偿的社会保障服务。参保参合人员在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,经城镇居民医保、新农合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(6000元)的合规医疗费用,即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大病保险报销补偿。
二、什么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时结报?
根据市卫计委、市人力资源、社会保障局、医院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精神,保险公司在医院住院收费处开设窗口,并派驻工作人员合署办公,为参合参保住院病人办理大病保险“一站式”即时结报的一种服务模式。参合参保居民在出院时在医院办理窗口与医院结算个人负担的费用,其在医住院时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应支付的住院医药费用,由医院代为垫付,然后医院与保险公司定期结算。
三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即时结报的好处:(一)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。(二)优化服务流程,简化报销手续。
四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的对象:凡参加钦州市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(合)的人员(含享受新农合“母婴捆绑”政策的新生儿)。
五、城乡居民参加大病保险需要缴费吗?
已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、新农合基金中划出部分缴纳,不需另外缴费。
六、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
钦州市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(合)人员在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,经城镇居民医保、新农合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(6000元)的合规医疗费用,即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大病保险报销补偿。报销比例如下:
指标类别
|
起付线
| 起付线以上分级累进赔付比例 | |||
0-2万元 (含2万元) | 2-4万元 (含4万元) | 4-6万元 (含6万元) | 6万元 以上 | ||
城镇居民医保 | 0.6万元 | 50% | 60% | 70% | 80% |
新农合 | 0.6万元 | 50% | 60% | 70% | 80% |
七、办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?
符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参保(合)人员,需提供: 1.患者本人基本资料:包括参保(合)证明、身份证复印件、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复印件。 2.患者住院资料:包括发票、入院记录、出院记录、疾病诊断证明书、费用清单。3.其他资料:基本医疗报销审批单、转诊审批表等相关材料。
属慢性病门诊治疗报销的,请提供患者本人基本资料及患者慢性病证、疾病诊断证明书、门诊发票及门诊发票对应的门诊病历记录等相关材料。患者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,请完善相关委托、声明手续。
咨询电话:0777-2863816(医保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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