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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德见闻之四▪医患关系

来源:杨保庆 作者:宣传科 发布时间:2017/12/10 【字体:

在国内,网络、报纸等媒体经常有报道医疗纠纷、医患矛盾、医生被杀、医闹被抓等新闻,作为医疗整体中的一员,自己无法置身于事外;每天工作依然兢兢业业、勤勤恳恳、忘我付出,但内心却没有一刻放松、精神一直高度紧张,时刻提醒自己“常在河边走、小心不湿鞋”啊!我想,国内的同行大多和我有一样的感受。来到德国之后,经过与医生、护士、患者交流,发现德国鲜有医疗纠纷发生,甚至大部分医生一辈子都没有见到过医疗纠纷,而且,患者或家属绝对不会伤害医生、护士,哪怕言语冲突都不会有,国家法律对发生在医院的暴力是零容忍的,医患双方有纠纷,只能走法律程序。医生如果做出违法或侵害患者身体或利益的情况,哪怕是医生违规开“大处方”,除了会被吊销行医执照,还要接受法律严厉制裁。

据德国卫生组织公布的统计资料显示,德国人口8500多万,医院年均发生约10万起医疗事故,造成约1.9万起患者死亡,主要原因是药物过敏和院内感染等。这个医疗事故发生率比例不低,但是医疗纠纷却很少,付诸法律起诉医生的更少。对于医疗事故引起的纠纷,当事人除了通过法院寻求解决的途径外,采用最多的还是庭外和解的方式。一起来德国学习的普外科的同事,给我讲起了在他们科发生的事情,一个患者被诊断降结肠癌,并行手术切除肿瘤,术后第三天,患者腹胀、呕吐,手术医师认为是术后肠梗阻,直接与患说明情况,需要再次手术以确定是否有肠梗阻,患者同意手术并签字后,未通知患者家属,就马上通知手术室准备剖腹探查,麻醉成功后,手术医师很快打开手术切口,探查并没有肿块、也没有肠梗阻形成,随后就关腹下台。事后,同事与手术医生交流,这二次手术算不算医疗事故,手术医生回答非常干脆,这不是医疗事故,医生所做的一切是为患者着想、为患者解除痛苦,患者是理解同意的。这种情况若发生在国内,恐怕手术医师早就被患者家属围攻了。退一步来说,即使是医疗事故或意外,患者认为医生做的不对,就要找出医生不对的地方,然后,到有关部门去申诉,有关部门会客观公正处理,从保护弱者出发,需要医生拿出自己没有做错的证据,也就是举证倒置。如果医生无法证明自己的做法对患者无害,就要对患者进行赔偿,赔偿数额视过错情况而定,应该是一笔不小的巨款,但是医生个人不需要承担赔偿金,因为,在德国的医院内部,医院会给每个医生购买针对医疗事故的保险,所以,发生了医疗事故或意外,赔偿金有保险公司支付。

对于医疗事故患者一方,他们也不是想着索要赔款,即使拿到赔款,也一样会捐给各种慈善机构或医学研究所,他们也不会想着去惩罚过错的医生,而是宽容他们。并不是患者的宽容导致医生事无忌惮、事故频发,而是患者的宽容带给医生更多愧疚及改进的动力。因为这德国,医生诊治每一个患者都有流程,都有相关的检查,医生按照规范流程去为患者服务,发生了意外或医疗事故也不是医生愿意看到的,而且在整个诊疗过程中,患者都会感受到医院医生护士的亲切关怀,为患者解除病痛,医生会拿出多个方案供患者选择,绝对是把最佳治疗方案推荐给患者,彼此信任程度非常高,即使在诊疗中出现些医疗事故,患者多半会安慰医生护士,更没有媒体出来渲染医疗事故,德国医生更多的是想法避免出现类似事故,德国民众想着如何宽容过错的医生。用德国朋友的话说,有医生、患者的地方,医疗事故就不可能避免,真的是理解万岁啊!

分析为什么德国没有伤医事件发生,而国内却时有发生,我认为有三个方面原因,其一,德国人多半信仰宗教(天主教),每个人心存畏惧、内心向善,任何人都不愿做出对他人不利或有害的事情,担心会被上帝惩罚。其二,德国的医疗流程比较规范,患者就医,该做的检查都检了,该做的手术也做了,该用的药物也都用了,发生了医疗事故也只能算自己不幸运。其三,也是最重要的原因,德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,小病在诊所,大病去医院,而且预约诊疗,就医体验非常舒适。患者看病不花钱,医生也没有业绩考核,更不存在商业贿赂,患者不戴有色眼镜观察医生,医生一视同仁看待每一个患者,彼此信任,彼此关照,都尽可能不给对方添麻烦。

医学科学是一门经验实践科学,就是在不断失败挫折中前进,医学每前进一步,都可能与医疗失败息息相关。所以,我们看到德国医疗技术的先进,也就是在不断失败中总结出来的。由于他们的宗教信仰、医疗体制、医疗保险等多方面的原因,即使发生了医疗事故,也不会束缚医生的手脚,依然是推动医学科学向前发展动力。

由于国情不同,医疗体制不同,技术和设备还存在差距,医患关系还存在些矛盾,相信在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统一领导和决策下,社会保障更为完善、医疗改革更为深入,医疗行为更为规范,医患纠纷更为少见。 (杨保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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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心为患者服务的医生、护士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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